受行政执法主体吉林市经济委员会和吉林市建材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经委《关于加强发电企业煤炭储备工作,保障电力和热力供应的紧急通知》,行使对全市煤炭(型煤)市场的监督稽查职能。
以互联网应用为核心,整合政府资源、企业资源、运输资源、社会资源、服务资源,提高煤炭和产、供、运、需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顺畅的协调机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机制。
对全市煤炭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实时、实效,使政府对煤炭和成品油市场的管理起到指导、推动和促进作用。
向企业介绍政府部门的机构职能等基本信息,公开政府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通过网站接受企业的反馈信息,开辟政府部门与企业、社会交流的渠道,开辟便捷的为民服务窗口。有效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将企业的信息资源发布在网站上,为企业参于市场竞争提供先进、及时的渠道。